争取无障碍权

丽芙本德

当我在 2009 年第一次被诊断出患有 TM 时,我认为无障碍是一种权利,而不是特权。 在纽约郊区的一个小镇长大,一切都很简单。 建筑物都有坡道,门口足够宽,电梯无处不在。 无障碍很容易。 然后我长大了,四处旅行了……我很快意识到我被宠坏了。 可访问性并不容易。 可访问性是一种特权。 ⠀

10 年后,我在这里,聪明了 10 年,我最想要的就是住在曼哈顿。 为什么我会选择一个可访问性是事后才想到的城市? 公共交通几乎不可能的地方? 哪里的建筑物声称它们可供轮椅通行,但有一段楼梯且看不到电梯? 因为我想。 为什么我要因为无障碍环境而放弃在纽约生活的梦想?

曼哈顿只有 36 个地铁站可供轮椅使用者使用。 在 147 个中,这基本上是 25%。 在该国最昂贵的城市之一——人口最稠密的城市之一。 这怎么可能? 因为可访问性在本应是权利的时候却被视为特权。 除非我们为之奋斗,否则钱不想花,也不想做改造。 争取无障碍的权利。

所以我会搬到纽约。 我会找到一间无障碍公寓,价格可能比 5 层的无电梯公寓贵。 当我想去布鲁克林时,我会为优步支付额外的费用。 我很难进入酒吧和小型精品店。 我会这样做,希望曼哈顿能够做出改变。 改变让残障人士的生活更轻松一点。 因为这是我们的权利……我说得对吗?